|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日常党务、政务;拟定本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组织督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财务、文秘、督查、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宣传、安全、保卫、行政管理、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组织实施网上并联审批工作;负责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调配、任免、工资、奖惩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干部教育培训、联络接待工作;组织办理并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纪检、监察的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5021344 5262282
(二)综合计划科(经济动员办公室、信息产业科)
研究、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背景和本市微观经济基础的变化,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方针政策和对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各类专项发展规划,并跟踪计划的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推进农村现代化、农业产业化的进程;负责申报农业现代化示范工程、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林基地建设项目;参与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规划、建设和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加快城镇化步伐。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提出全市推进城市化进程和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以及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提出各主要行业发展目标和对策措施;负责检查、监督、协调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
根据全市工业经济的发展情况,按照区域布局、产业布局的合理性要求,研究制定完善三级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及国防建设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中长期和年度科技发展计划,提出科技发展的方向、重点及相应的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负责编制全市信息化规划,制订全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运用和系统建设的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全市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贯彻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负责行业的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实行本市信息传输网络行业管理和有关无线电管理事项;协调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互联网应用管理;负责ISP/ICP企业及网站的资格管理,指导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指导信息技术运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工作,推动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作。
负责组织制订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总体布局,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和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与分析;指导产业投资导向,负责信息产业基本建设、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负责重点科研、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管理,推进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指导行业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指导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及科技情报工作。负责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以及相关企业、产品的资质认证和经营许可的审核和管理。
搞好全市国民经济的预测和分析,建立和完善经济监测预警系统,形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季度报告制度,及时把握经济运行动态;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管理全市经济信息工作,建立经济信息发布和传递制度,搞好信息引导,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联系电话:5017858 5262290
(三)投资管理科(重点工程办公室)
负责全市固定资产的综合计划与管理,综合平衡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合理确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研究提出投资领域中的重大方针政策,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安排和管理地方财力投资的建设项目和限额以内及市直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非生产性项目的审批、备案。
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主管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特别是对市政府实事项目和重大公益性项目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稽查工作;搞好重大项目的储备;负责对固定资产项目咨询、评估等工程咨询业和监理的管理;参与审批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和收费标准。
联系电话:5023776 5262296
(四)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
负责全市价格综合平衡,指导、协调、监督市有关部门的价格工作,制订全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制订全市价格管理的行政措施和价格管理目录并组织实施;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处理价格争议;指导全市性行业价格自律工作。
负责对全市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制订和调整权限内的工农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垄断性经营的价格、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经营性和中介服务收费,以及无形资产等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制订和审批、调整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的定期验审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参与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
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监审,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指导全市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和风险基金制度及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负责全市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的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及收费项目成本的调查分析;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价格信息网络,及时向政府提供价格政务信息,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负责对全市涉案物品和事故车辆价格鉴证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组织全市涉案标的物价评估、价格鉴证、论证、咨询、仲裁,以及拍卖公物的底标论证和财物拍卖等价格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5013847 5262292
(五)经济技术协作科(平湖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国内经济技术合作计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区域间的经济技术交流,研究制订接轨上海(浦东)和参与西部开发工作规划与实施意见,负责友好城市间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对口帮扶四川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参与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工作,负责平湖市在外地经商办企业组建的商会、协会;负责外地设在我市办事处的核准和管理。
联系电话:5015673 5262294
(六)体制改革科
(七)平湖市物价检查所
管理和监督全市市场价格行为,规范和引导经营者定价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市性的价格监督检查;依法对全市各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指导社会价格监督,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活动,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开展“物价信得过”活动。
联系电话:5013664 5262293
(八)平湖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主管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特别是对市政府实事项目和重大公益性项目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稽查工作;搞好重大项目的储备;负责对固定资产项目咨询、评估等工程咨询业和监理的管理;参与审批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和收费标准。
联系电话:5023776 5262291
(九)平湖市对口帮扶四川贫困地区暨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对口帮扶四川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和结对帮扶“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研究制定参与西部开发工作规划、经济协作等实施意见。
联系电话:5015673 5262294
(十)平湖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分解服务业任务,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发展;研究指导服务业设施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参与服务业投资项目的论证,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的组织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申报项目的核查工作,并进行跟踪监督;组织建立服务业网络,负责对镇、街道服务业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5024667 5262284
(十一)平湖市价格认证中心
是国家司法机关唯一指定的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机构,接受本市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行政执法所涉及的需要进行价格鉴证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实施客观、公正、准确的鉴定和认证;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因生产经营、合同签订、抵押质押、理赔索赔、实物应税、财产分割、清产核资、经济纠纷、司法公证等情形,需要证实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合法性、合理性时,可以委托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认证。
联系电话:5011492 5262275
(十二)平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政策,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推广应用散装水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结合本地实际、配合支持水泥结构调整,做好水泥散装化试点县(市)的工作;大力培育和拓展散装水泥市场,提高散装水泥量和散装水泥发放率;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联系电话:5021730 526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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